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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五法刑一初字第45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5-12-16

案件名称

杨某某、王某盗窃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某,王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五法刑一初字第459号公诉机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男,1988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人,小学文化,农民。2015年3月18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辩护人肖恒禹,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王某,曾用名王迪,男,1986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太和县人,小学文化,农民。2005年10月31日因犯盗窃罪被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8年7月14日刑满释放。2015年3月19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辩护人李艳惠,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律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以五检公一刑诉(2015)5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王某犯盗窃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5年7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相智翔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某、王某及辩护人肖恒禹、李艳惠均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1月2日14时许,被告人杨某某、王某伙同他人(已起诉),在本市青年路红会医院17楼安全通道、红会医院小花园、平政街烟草大厦楼下分工合作,骗取了被害人周某某的三张银行卡密码后,又窃取了这三张银行卡,并在本市北京路SOHO俊园10栋6号邮政储蓄银行、联盟路6号农村信用合作社ATM机上取走了卡内现金共计人民币66200元,后携赃潜逃。2015年3月18日被告人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5年3月19日,被告人王某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公诉机关认为对被告人杨某某、王某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当庭提出被告人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王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无辩解和辩护意见。被告人杨某某的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提出被告人构成坦白,没有前科,属于初犯、偶犯,主动认罪、悔罪,其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对其适用缓刑不会有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请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提出被告人王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判处被告人缓刑对社会也无危害性,希望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另查明,案发后二被告人的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周某某人民币67000元。以上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并经质证的两名被告人的户口(籍)证明,(2005)安刑初字第230号刑事判决书及释放证明书,抓获经过,到案经过,被告人杨某某、王某的供述,同案人王某某、张某某的供述,被害人周某某的陈述,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及查询结果,调取证据通知书及调取证据清单,情况说明,收条,谅解书等证据材料予以印证,经查证属实。被告人杨某某、王某亦无异议。本院认为,上述证据采证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相互之间已形成证据锁链,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并在量刑时予以体现。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二、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宋 杰代理审判员  刘鹏辉人民陪审员  肖曙霞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张 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