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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华刑初字第10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09-30

案件名称

赵某赌博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华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亭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某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全文

甘肃省华亭县人民法院赵 某 赌 博 案 一 审 刑 事 判 决 书(2015)华刑初字第105号公诉机关华亭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某,2011年4月8日因赌博被华亭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0元。2015年4月28日因涉嫌赌博罪被华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4日被取保候审,同年6月12日被华亭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7月21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华亭县人民检察院以华检刑诉(2015)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犯赌博罪,于2015年7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华亭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吕世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华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4月27日11时许,被告人赵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张某、刘某某、杨某甲、方某某、朱某某等人,在华亭县安口镇关庄村关庄社杨某乙家中,采取用扑克牌“诈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时被华亭县公安局安口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资9万元。公诉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并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未作辩解。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27日11时许,被告人赵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张某、刘某某、杨某甲、方某某、朱某某等人,在华亭县安口镇���庄村关庄社杨某乙家中,采用扑克牌“诈金花”的方式,以每人每锅锅底100元、暗注200元、明注500元,起牌1000元进行赌博,赵某每锅抽头100元。12时许被华亭县公安局安口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收缴赌资9万元。上述事实,有经当庭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1、受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案件来源系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并立案侦查;2、证人证言:证人马某证言证实,赵某安排其购买扑克牌、联系场地后组织他人在安口镇杨某乙家赌博,其为参赌人员提供服务的事实。证人李某甲证言证实,赵某组织他人在安口镇关庄村赌博,安排其为参赌人员放哨,赵某给其500元工资,大约40分钟被查获的事实。证人杨某乙证言证实,马某带人组织他人在其家中赌博,其为参赌人员提供开水、伙食,结束后收取场地费1000元,大约40多分钟被查获的事实。证人杨某甲、朱某某、刘某某、张某、方某某、宋某某、找某某等证言证实,2015年4月27日,赵某在华亭县安口镇关庄村关庄社一户人家组织用扑克牌“炸金花”赌博,赵某每把抽头渔利100元,大约四十分钟时间被查获的事实。同时证实各参赌人员携带赌资的事实。3、华亭县公安局检查证、检查笔录、证据保全决定书、清单证实,侦查机关依法对位于华亭县安口镇关庄村关庄社杨某乙家庭检查,现场扣押涉赌人员、赌资的事实。4、华亭县公安局华公(安)行罚决字(2015)5、54-56、58-61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甘肃省罚没款非定额收据、销毁清单证实,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参赌人员分别进行行政处罚、收缴赌资、赌具,收缴罚没款、销毁赌具的事实。5、出警经过、到案经过证实,侦查机关出警当场抓获被告人、查获参赌人员、赌资、赌具的事实。6、华亭县公安局华公东决字(2011)第Z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2011年4月8日赵某因赌博被行政处罚的事实。7、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赵某的个人信息。8、被告人赵某供述证实,联系、组织赌场,纠集参赌人员,安排赌博具体事宜及抽头渔利的事实。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赵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犯赌博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即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17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判长  陈春根审判员  董 雷审判员  朱鑫华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张 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