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芦法执字第56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6-08-17
案件名称
黄晓乔与彭世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芦法执字第562号申请执行人黄晓乔,男,1957年7月1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维修工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彭世光,男,1958年3月2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萍乡县人,车辆段职工,住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黄晓乔与彭世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