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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芦法执字第56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6-08-17

案件名称

黄晓乔与彭世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芦法执字第562号申请执行人黄晓乔,男,1957年7月1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维修工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彭世光,男,1958年3月2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萍乡县人,车辆段职工,住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黄晓乔与彭世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