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岚刑初字第00004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09-28
案件名称
张某甲故意伤害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岚皋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岚皋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某,张某甲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