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定民一初字第0251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徐鸿飞与李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鸿飞,李树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定民一初字第02516号原告:徐鸿飞,居民。被告:李树刚,居民。本院在审理原告徐鸿飞与被告李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李树刚下落不明,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恩福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穆巧生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