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鸠民一初字第00197-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08-19
案件名称
裘东芝与邹元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芜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鸠民一初字第00197-1号本院2015年6月5日对原告裘东芝与被告邹元生、被告陈伟建、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鸠民一初字第00197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纠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9页正数第十行的“原告钱益霞”更正为“原告裘东芝”。审判员 王国红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孙云程第页共1页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