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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蒙执申字第0006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王奇韩弯弯非诉执行一审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王奇,韩弯弯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蒙执申字第00060号申请执行人: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代码00318052-9,住所地安徽省蒙城县嵇康路180号。法定代表人:苗桂民,主任。委托代理人:刘建,楚村镇党委副书记。被执行人:王奇,男,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蒙城县。被执行人:韩弯弯,女,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蒙城县。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就本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即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申请人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蒙计征决(2013)E248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证明或线索的可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 明审判员 刘云龙审判员 张 芳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王振才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