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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民一初字第02503-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6-02-22

案件名称

程虎与唐成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虎,唐成学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南民一初字第02503-1号原告:程虎,男,1960年2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南县。被告:唐成学,男,1975年3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南县。本院审理原告程虎与被告唐成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唐成学下落不明,须向其公告送达相关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陈亚南人民陪审员  答侠利人民陪审员  李西凤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孙梅英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