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民一初字第02503-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6-02-22
案件名称
程虎与唐成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虎,唐成学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南民一初字第02503-1号原告:程虎,男,1960年2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南县。被告:唐成学,男,1975年3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南县。本院审理原告程虎与被告唐成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唐成学下落不明,须向其公告送达相关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陈亚南人民陪审员 答侠利人民陪审员 李西凤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孙梅英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