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温民执字第94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11-17
案件名称
申请人任玉璧与被执行人侯庆仁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温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温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温民执字第942号申请执行人任玉璧,男,1941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温县。被执行人侯庆仁,男,1955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温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任玉璧与被执行人侯庆仁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已于2014年8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属重复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温民执字第94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友谊审判员 杨得坡审判员 刘振辉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张振兴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