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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温民执字第94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11-17

案件名称

申请人任玉璧与被执行人侯庆仁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温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温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温民执字第942号申请执行人任玉璧,男,1941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温县。被执行人侯庆仁,男,1955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温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任玉璧与被执行人侯庆仁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已于2014年8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属重复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温民执字第94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友谊审判员  杨得坡审判员  刘振辉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张振兴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