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清连法民二初字第13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连州市富贵木业有限公司与连州市尚美贸易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连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清连法民二初字第138号原告:连州市富贵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连州市连州。法定代表人:王贵绪,系该公司经理。被告:连州市尚美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连州市连州。法定代表人:肖忆华。原告连州市富贵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连州市尚美贸易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连州市富贵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贵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连州市尚美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5年1月5日和同年3月29日,被告两次到原告处拉了四套红木家俬到其商��售卖。其中:小叶红檀吉祥如意红木沙发一套(十件套)41800元、小叶红檀如意沙发一套(十件套)40800元、富贵如意(非酸木)沙发一套(八件套)40800元、线条战国(非酸木)沙发一套(五件套)8500元,上述沙发均配有沙发座垫。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及司机均在送货单上签名认可,约定先拉货后付款的形式支付货款。现在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已失去联系,其商场已停止营业,原告的上述四套台凳仍在被告商场处未售出。原告认为,既然被告无法经营下去,应当返还原告的货物。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价值为131900元的四套沙发;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原告提交证据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3、《送货单》2张。被告连州市尚美贸易有限公司未作答辩,在诉讼期间未提供证据材料。经审理查明,被告用赊购方式先后于2015年1月5日和同年3月29日在原告处提取价值为41800元的十件套小叶红檀吉祥如意红木沙发一套、40800元的十件套小叶红檀如意沙发一套和40800元的八件套富贵如意(非酸木)沙发一套、8500元的五件套线条战国(非酸木)沙发一套(上述四套沙发均配有沙发座垫)到其位于连州市连州镇南门大道B6栋二楼商场摆卖。上述事实有被告法定代表人肖忆华及其拉货司机廖贤伟在送货单上的签名确认。之后,由于被告法定代表人肖忆华失联,其商场出现停业状况,且被告赊购原告的上述货物仍在商场摆放未售出,鉴于此,原告提起本诉。本院认为,被告赊购原告四套沙发,有被告法定代表人肖忆华及其拉货司机廖贤伟在送货单上的签名确认,应予认定。但被告在取得上述四套沙发后并没有向原告支付货款,其行为��成违约。现原告鉴于被告商场出现停业,上述四套沙发仍在商场摆放未售出的实际情况,主张被告向其返还上述四套沙发的理由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连州市尚美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连州市富贵木业有限公司返还价值为131900元的四套沙发,其中:十件套小叶红檀吉祥如意红木沙发、十件套小叶红檀如意沙发、八件套富贵如意(非酸木)沙发、五件套线条战国(非酸木)沙发各一套(包括各套沙发座垫)。本案受���费2938元,财产保全费1179.50元,合计4117.50元,由被告连州市尚美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颜少文人民陪审员 陈斯静人民陪审员 冯素萍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廖妍妍附本案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