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巴执字第0155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李静申请执行黄玉坤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巴执字第01558号申请人李静,男,汉族,1985年1月4日出生,农民,现在巴林左旗。被执行人黄玉坤,男,汉族,1981年8月19日出生,农民,现在巴林左旗。申请人李静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玉坤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巴民初字第1058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扣留被执行人黄玉坤退耕还林及粮食补贴款940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毛永民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何敬军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