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龙法民一初字第1139-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8
公开日期: 2016-03-09
案件名称
古智光与庄瑞样,深圳市瑞羊混凝土运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古XX,深圳市Xx运输有限公司,庄XX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深龙法民一初字第1139-1号原告古XX,身份证住址:广东深圳市福田区。被告深圳市Xx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法定代表人陈沛。被告庄XX,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古XX诉被告深圳市Xx运输有限公司、庄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诉讼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龙富泉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钟国强第1页共1页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