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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淮民初字第01547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6-07-04

案件名称

汤培功与郭娟、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淮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汤培功,郭娟,程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淮民初字第01547号原告汤培功,男,汉族。被告郭娟,女,汉族,汉族。被告程军,男,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汤培功诉被告郭娟、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臧 增审 判 员  张丽英人民陪审员  牛洪彬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杨仲学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