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淮民初字第01547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6-07-04
案件名称
汤培功与郭娟、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淮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汤培功,郭娟,程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淮民初字第01547号原告汤培功,男,汉族。被告郭娟,女,汉族,汉族。被告程军,男,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汤培功诉被告郭娟、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臧 增审 判 员 张丽英人民陪审员 牛洪彬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杨仲学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