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民初字第101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10-08
案件名称
赵某与左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泽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某,左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临民初字第1018号原告赵某,男,1990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薛兴昌,临泽县东关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左某,女,1992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原告赵某与被告左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某及委托代理人薛兴昌、被告左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某诉称:2013年1月3日,原被告经他人介绍相识谈婚,2013年1月23日在临泽县民政局自愿登记结婚。因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婚后被告经常外出很晚回家。2015年3月23日,被告提出与原告分居生活,不尽做妻子的义务。2015年6月23日,原告邀请双方家长进行调解,被告提出离婚,但双方未达成协议,后被告回娘家不归。现原被告已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起诉要求: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要求被告返还彩礼88000元,零花钱6000元,三金12830元、衣服款7000元,其他彩礼14300元,手机款1500元,合计129630元。被告左某辩称:原告所诉不属实,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较好,被告在外摆摊经营服装生意,双方没什么大的矛盾。原告提出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3日,原被告经他人介绍相识恋爱,2013年1月23日,在临泽县民政局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感情一般,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15年3月23日,原告送被告回娘家居住。2015年6月24日,原被告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到临泽县民政局办理手续时,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被告居住娘家至今未回。上述事实,由原被告陈述及原告提供的结婚证书2份、离婚协议书1份、临泽县倪家营镇梨园村证明1份、金首饰票据2份、贷款凭证2份予以证实。经质证,原被告对结婚证、离婚协议书、金首饰票据的真实性无异议,被告认为离婚协议是无奈之下被迫签字,不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被告对原告提供的梨园村证明1份、贷款凭证2份有异议,认为贷款并非花在原被告婚姻中,用于原告父母买房等开支,与被告无关。法庭认为,上述证据与原被告陈述事实基本一致,能够证明本院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采信。本院认为:原被告结婚后共同生活期间不足一年,夫妻之间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应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和关心。在生活中应相互扶助,夫妻关系才会融洽。根据原告和被告的陈述,原被告之间并无大的矛盾,只要双方多交流,相互包容,关系是能够改善和好。本案在调解时,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被告愿继续维护稳定、和谐的家庭。综上,被告有维系婚姻家庭的愿望,原告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赵某要求与被告左某离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记员 裴金凤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