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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刑二初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6-01-21

案件名称

梁某甲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某甲

案由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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