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刑二初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6-01-21
案件名称
梁某甲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某甲
案由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