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宜昌中知民初字第00043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宜昌市夷陵区钻石钱柜娱乐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宜昌市夷陵区钻石钱柜娱乐城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第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鄂宜昌中知民初字第00043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法定代表人王化鹏,该协会总干事。委托代理人方明,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代理人徐翔,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告宜昌市夷陵���钻石钱柜娱乐城(个体工商户字号),经营场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东湖大道*号。经营者郭峰。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集协)诉被告宜昌市夷陵区钻石钱柜娱乐城(以下简称钻石钱柜娱乐城)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刘乾华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黄孝平、代理审判员罗娟参加的合议庭,于2015年7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方明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钻石钱柜娱乐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中国音集协诉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系《X》、《害怕》、《记得》、《精灵》、《距离》、《江南》、《加油》、《杀手》、《她说》、《小说》、《原来》、《波间带》、《iam》、《k-o》、《美人鱼》、《天使心》、《不死之身》、《熟能生巧》、《突然累了》、《我还想她》、《相信无限》、《只对你说》、《完美新世界》、《无尽的思念》、《一个又一个》、《大男人小女孩》、《妈妈的娜鲁娃》、《真实材料的我》、《爱情yogurt》、《babybaby》、《惩罚》、《恩赐》、《放手》、《哈啰》、《幻想》、《人狼》、《撕夜》、《退让》、《新家》、《相容》、《下雪》、《差一点》、《你很好》、《andy》、《还你自由》、《死心彻底》、《天涯海角》、《无法阻挡》、《无能为力》、《一个人住》等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对上述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放映权等。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系中国音集协的会员单位,于2010年11月11日与中国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授权中国音集协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行使上述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对侵犯上述作品著作权的第三方提起诉讼。上述经授权的音乐电视作品收录在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名为“流行歌曲经典”的MTV光碟中。被告钻石钱柜娱乐城在未经著作权人及中国音集协授权许可的情形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放映上述音乐电视作品,其行为严重侵害了中国音集协的合法权益。为维护中国音集协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钻石钱柜娱乐城:一、立即停止使用《X》、《害怕》、《记得》、《精灵》、《距离》、《江南》、《加油》、《杀手》、《她说》、《小说》、《原来》、《波间带》、《iam》、《k-o》、《美人鱼》、《天使心》、《不死之身》、《熟能生巧》、《���然累了》、《我还想她》、《相信无限》、《只对你说》、《完美新世界》、《无尽的思念》、《一个又一个》、《大男人小女孩》、《妈妈的娜鲁娃》、《真实材料的我》、《爱情yogurt》、《babybaby》、《惩罚》、《恩赐》、《放手》、《哈啰》、《幻想》、《人狼》、《撕夜》、《退让》、《新家》、《相容》、《下雪》、《差一点》、《你很好》、《andy》、《还你自由》、《死心彻底》、《天涯海角》、《无法阻挡》、《无能为力》、《一个人住》等五十首音乐电视作品;二、立即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元;三、承担中国音集协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42909.69元;四、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原告中国音集协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证据一:宜昌市夷陵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信息》,以证明钻石钱柜娱乐城的被告主体身份。证据二:北京市东方公证处(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09号《公证书》,以证明中国音集协拥有合法的授权,是适格的原告诉讼主体,有权对涉案侵权歌曲提起诉讼,且权利在有效期内。证据三:音像制品正版光碟7盒,以证明中国音集协权利来源合法。证据四:武汉市洪兴公证处(2014)鄂洪兴内证字第930号《公证书》,包含取证包房消费发票、包房录像光盘,以证明证据保全行为合法。证据五:武汉市洪兴公证处公证费用发票,以证明中国音集协为制止被告侵权支付公证费2500元。证据六:取证包房消费发票,以证明中国音集协为制止被告侵权,在被告处消费131元。证据七:律师代理费发票,以证明中国音集协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0元。被告钻石钱柜娱乐城未到庭参加诉��,也未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本院对于原告中国音集协提交的上述证据认证如下:证据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本院予以认定。证据二,《公证书》的形式合法,内容真实,在被告无相反证据情况下,本院对该证据予以认定。证据三,在无相反证据情况下,该音像制品能够证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系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本院对该证据予以认定。证据四,《公证书》的形式合法,内容真实,能够证实被告在其经营场所播放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事实,在被告无相反证据情况下,本院对该组证据予以认定。证据五,为正规发票,可以证实中国音集协因本案维权支付公证费2500元,故本院予以认定。证据六,系中国音集协为取证进行的开支,与(2014)鄂洪兴内证字第930号《公证书》内容相互印证,本院予以认定。证据七,系正规发票��真实性本院予以认定,但鉴于本案还涉及其他关联案件,对本案律师费的合理支出,本院结合本案事实予以酌定。本院经审理查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系《X》、《害怕》、《记得》、《精灵》、《距离》、《江南》、《加油》、《杀手》、《她说》、《小说》、《原来》、《波间带》、《iam》、《k-o》、《美人鱼》、《天使心》、《不死之身》、《熟能生巧》、《突然累了》、《我还想她》、《相信无限》、《只对你说》、《完美新世界》、《无尽的思念》、《一个又一个》、《大男人小女孩》、《妈妈的娜鲁娃》、《真实材料的我》、《爱情yogurt》、《babybaby》、《惩罚》、《恩赐》、《放手》、《哈啰》、《幻想》、《人狼》、《撕夜》、《退让》、《新家》、《相容》、《下雪》、《差一点》、《你很好》、《andy》、《还你自由》、《死心彻底》、《天涯海角》、《无法阻挡》、《无能为力》、《一个人住》等五十首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2013年11月11日,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与中国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其依法拥有音像节目(包括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和与音像有关的电影以及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等部分权利信托中国音集协管理,中国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合同有效期为三年。2014年2月26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兴公证处公证员胡芳、公证人员某与方明、徐翔等人一同来到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东湖大道的钻石钱柜量贩式KTV(钻石钱柜娱乐城),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该KTV的金钻包房内进行消费。方明使用包房内的歌曲点播机进行了操作,点播了如下歌曲:《X》、《害怕》、《记��》、《精灵》、《距离》、《江南》、《加油》、《杀手》、《她说》、《忘记》、《小说》、《原来》、《波间带》、《iam》、《k-o》、《美人鱼》、《天使心》、《爱与希望》、《不死之身》、《熟能生巧》、《突然累了》、《我还想她》、《相信无限》、《子弹列车》、《只对你说》、《爱笑的眼睛》、《完美新世界》、《无尽的思念》、《一个又一个》、《大男人小女孩》、《妈妈的娜鲁娃》、《真实材料的我》、《爱情yogurt》、《babybaby》、《惩罚》、《恩赐》、《放手》、《哈啰》、《幻想》、《离别》、《人狼》、《撕夜》、《退让》、《新家》、《相容》、《下雪》、《差一点》、《你很好》、《andy》、《还你自由》、《死心彻底》、《天涯海角》、《无法阻挡》、《无能为力》、《一个人住》、《祝你快乐》、《爱字怎么写》、《没什么好怕》、《听见牛在哭》、《天天看到你》、《有你才完整》、《你就像个小孩》、《下次如果离开你》、《我在你的爱情之外》、《下雨的时候会想你》、《浮光》、《想念》、《山楂花》、《丹书铁契》、《候鸟》、《23秒32年》、《我想我是你的女人》、《承诺》、《方向感》、《迫不及待》、《因为有你》、《我和我不同》、《迷人岛》、《life》、《onenightinshanghai》、《爱情是怎么了》、《一万光年》、《摇滚天生大一号》、《劫后余生》、《伴虎》、《幻听》、《天龙八部之宿敌》、《拆东墙》、《微博控》、《胡萝卜须》、《河山大好》、《playwithstyle》、《冰冰》、《一生的爱》、《天使不要开玩笑》、《指纹》、《一吻天荒》、《梦中情人》、《雨后的彩虹》、《爱情码头》、《说谎的流星》、《红尘情歌》、《寒江雪》、《包容》、《不是因为寂寞才想���》、《御龙归字谣》、《大声唱》、《荷塘月色》、《我从草原来》、《郎的诱惑》。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由方明使用该处提供的摄像机对上述歌曲的播放画面进行了摄像,所点播的歌曲均能正常播放。消费结账后,钻石钱柜娱乐城出具了盖有“宜昌市夷陵区钻石钱柜娱乐城发票专用章”的消费发票,发票号为:00798540。事后,由方明将上述所摄内容刻录成光盘二份。公证书所附光盘记载的内容为现场摄像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摄像数据存于该处移动硬盘;与公证书相粘连的《宜昌市地方税务局通用税控发票》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过播放比对,武汉市洪兴公证处(2014)鄂洪兴内证字第930号《公证书》所附的光盘内包含了中国音集协主张权利的五十首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且与中国音集协提交的音像制品光碟中包含的同名称��乐电视作品在歌词、作曲、情景画面上相同。另查明:1、被告钻石钱柜娱乐城的经营场所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东湖大道7号,经营期限起始于2010年7月30日,经营范围为卡拉OK服务等。2、中国音集协因本案维权支付公证费2500元、取证包房消费131元。本院认为:原告中国音集协提交的音像制品已载明,《X》、《害怕》、《记得》等五十首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本院对上述制品载明的著作权人予以认定。由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已将涉案音乐电视作��的相关著作权权利授权中国音集协行使,中国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犯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的行为人提起诉讼,并主张相关权利。被告钻石钱柜娱乐城既未经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未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集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播放《X》等五十首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复制权、放映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法律责任。中国音集协要求钻石钱柜娱乐城停止使用涉案五十首音乐电视作品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中国音集协主张钻石钱柜娱乐城赔偿经济损失50000元及维权费用42909.69元,但其未提交证据证实权利人实际损失为50000元,其因本案维权支出的费用仅有部分票据证实,且侵权人钻石钱柜娱乐城的违法所得���无相关证据确定,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关于如何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的相关规定,在法定范围内予以酌定。综合考虑侵权音乐电视作品的流行程度,钻石钱柜娱乐城所处地域、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主观过错程度,宜昌市夷陵区的消费水平等因素,并结合中国音集协因本案维权所开支费用的合理性,本院酌定钻石钱柜娱乐城赔偿中国音集协包含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25131元。综上理由,本案经合议庭评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第(十)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宜昌市夷陵区钻石钱柜娱乐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X》、《害怕》、《记得》、《精灵》、《距离》、《江南》、《加油》、《杀手》、《她说》、《小说》、《原来》、《波间带》、《iam》、《k-o》、《美人鱼》、《天使心》、《不死之身》、《熟能生巧》、《突然累了》、《我还想她》、《相信无限》、《只对你说》、《完美新世界》、《无尽的思念》、《一个又一个》、《大男人小女孩》、《妈妈的娜鲁娃》、《真实材料的我》、《爱情yogurt》、《babybaby》、《惩罚》、《恩赐》、《放手》、《哈啰》、《幻想》、《人狼》、《撕夜》、《退让》、《新家》、《相容》、《下雪》、《差一点》、《你很好》、《andy》、《还你自由》、《死心彻底》、《天涯海角》��《无法阻挡》、《无能为力》、《一个人住》等五十首音乐电视作品。二、被告宜昌市夷陵区钻石钱柜娱乐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含维权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25131元。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23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1000元,由被告宜昌市夷陵区钻石钱柜娱乐城负担112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三份,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户名:湖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帐号:05×××69-1。)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刘乾华审 判 员 黄孝平代理审判员 罗 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周菁芳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