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碑执字第0091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6-11-0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苏战棚与被执行人西安凯博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苏战棚,西安凯博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碑执字第00911号申请执行人苏战棚,男,1988年9月16日生,汉族,无业。被执行人西安凯博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16号1楼1号。法定代表人:陈华,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苏战棚与被执行人西安凯博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15)碑民初字第0126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苏战棚于2015年6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中,已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经查,被执行人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依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15)碑执字第0091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可随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再次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秦 勇执行员 侯剑莉执行员 杨子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记员 师雪萍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