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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浑南行初字第00067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关云怀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撤销行政决定以及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赔偿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关云怀,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全文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浑南行初字第00067号原告关云怀,男,满族,住沈阳市铁西区。被告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被告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腾飞一街*****号。原告关云怀诉被告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撤销行政决定以及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赔偿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3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佟斌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蓓、人民陪审员朱东亮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5年8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关云怀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佟 斌审 判 员  王 蓓人民陪审员  朱东亮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袁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