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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常知民初字第7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6-01-25

案件名称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武进区横林富利家园地板厂、武汉松山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武进区横林富利家园地板厂,武汉松山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红仁地板经营部,萍乡市博昌国际家具城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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