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吴利民初字第201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10-23
案件名称
马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吴忠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某某,王某忠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吴利民初字第2018号原告马某某,女,回族,1969年1月3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被告王某忠,男,回族,1971年6月5日出生,初中文化,系吴忠市某公司职工,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原告马某某诉被告王某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莉琴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13日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某某、被告王某忠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1992年初经人介绍,依习俗举行了婚礼,1992年1月30日生育长女取名王某琳(现已成年),1992年2月16日在利通区金银滩镇登记结婚。2004年生育次女王某。由于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一直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被告长期沉迷于购买彩票,对家里漠不关心,没有责任心。现原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二、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依法分割;三、判令婚生女王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当庭未提供证据。被告辩称,原告说我与她没有夫妻感情,这不属实。我参加工作后,工资月月给她,孩子大多数情况都是由我管着呢。后来我买断工龄后,对娃娃就管的比较少了,我也没有经常买彩票,我的工资原告管着呢,她就给我零花钱,买彩票也没有花多少钱。我们是1992年4月18日领取结婚证,1992年4月19日举行的婚礼,大女儿是1993年1月30日出生,因为孩子上学问题,就把孩子的出生日期给改了。我和原告已经生活了这么多年,孩子也都大了,我们也有些小矛盾,但都不影响我们的感情。对于原告提出离婚,我不同意离婚,我的大女儿马上要成家了,父母离婚也影响大女儿找对象,也影响小女儿的正常生活。被告当庭未提供证据。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2年初经人介绍认识,于1992年4月18日登记结婚。1993年1月30日生育大女儿王某琳;2004年2月16日生育二女儿王某。现原告以被告长期购买彩票,对家庭没有责任心为由要求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本院认为,原、被告结婚时间较长,并生育二个孩子,应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原告认为被告长期购买彩票,对家庭没有责任心,被告认为其工资都交给原告,对孩子也是尽心抚养,买彩票没有花多少钱,考虑到原、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并未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只要彼此多关心、多交流,珍惜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努力改善夫妻关系,即有和好希望,故为了家庭的和睦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原告提出离婚,本院不予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马某某与被告王某忠离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马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莉琴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记员 连瑞瑞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