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丽遂民初字第547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遂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遂昌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丽遂民初字第547号本院2015年8月13日对原告徐丽青诉被告郑仕强离婚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丽遂民初字第547号民事调解书中,调解书第二页第二段第9、10行中遗漏房屋所有权证号,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5)丽遂民初字第547号民事调解书第二页第二段第9、10行“房屋所有权证:松房权证古市字第××号”应补正为“房屋所有权证:松房权证古市字第××号、松房权证古市字第××号”。审判员 徐露熙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记员 汤丽玲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