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法刑初字第0026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唐小黑、伍存富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唐小黑,伍存富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合法刑初字第00268号公诉机关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唐小黑(别名唐小兵),男,1986年6月17日出生于四川省营山县,汉族,小学文化,住四川省营山县。2011年12月26日因盗窃被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行政拘留二十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9月30日被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合川区看守所。被告人伍存富(绰号黑娃),男,1973年12月1日出生于重庆市合川区,汉族,小学文化,住重庆市合川区。2000年6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原合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2008年10月3日刑满释放;2010年4月6日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2年6月24日刑满释放;2012年7月10日因盗窃被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0月3日被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合川区看守所。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渝合检刑诉(2015)283号起诉书及渝合检刑追诉(2015)12号追加起诉书决定书指控被告人唐小黑、伍存富犯盗窃罪,分别于2015年5月21日、2015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刘针华、刘宏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小黑、伍存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2013年12月的一天上午,被告人伍存富去至重庆市合川区某村9组,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任某某所有的重约32斤的公羊一只,销赃后获赃款500元。2、2014年6月15日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伍存富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金九南滨花园5号楼工地,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合川区金九南滨花园项目部的三峡牌5*25电缆线30余米,销赃后获赃款600元。3、2014年6月18日晚,被告人伍存富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文峰古街苑馆20号地下车库,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山峡牌YJV-1*240电缆线12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1476元。4、2014年7月7日晚,被告人伍存富伙同吴某某(已判决)等人去至重庆市合川区某村5组83号附1号,趁无人之机,盗走梁某某家母鸡2只,销赃获款150元。随后,又去至该村5组51号,采取翻窗入室的手段,盗走林某某价值900余元的香烟及饮料等物品,销赃后获赃款500元。5、2014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伍存富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濮湖村凉亭中学后门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唐某某快餐店内的猪肉一块、猪蹄一只及饮料,销赃后获赃款200元。6、2014年8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伍存富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南屏大桥附近停靠的“罗仔渔都”渔船外,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罗某某所有的国标牌5*75mm电缆线20米,销赃后获赃款1200元。7、2014年8月24日晚,被告人伍存富、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文峰古街苑馆20号地下车库,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山峡牌YJV-1*240电缆线120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14520元。8、2014年9月10日晚,被告人伍存富、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文峰古街苑馆20号地下车库,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山峡牌YJV-1*240电缆线78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9360元。9、2014年9月11日晚,被告人伍存富、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文峰古街苑馆20号地下车库,趁四周无人之机,盗窃重庆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10800元的山峡牌YJV-1*240电缆线90米,当准备转移赃物时,被正在此处巡逻的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南津街派出所协警胡某、何某、王某发现并发生冲突,后被告人唐小黑、伍存富先后逃跑。经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胡某、何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10、2014年9月15日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伍存富、唐小黑伙同邓某某、滕某某(均已判决)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涪滨路莱涪广场外涪滨公园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涪滨路0142号至0146号路灯电杆对应的三个景观灯井盖之间的泰山牌vv4*5mm电缆线67.5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5245元。11、2014年9月22日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伍存富、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涪滨路莱涪广场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涪滨路0128号至0130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价值2445.24元的泰山牌vv4*35mm电缆线42米。当准备转移赃物时,被经过的群众发现,二人随即逃跑。12、2014年7月上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办事处学士路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学士路063号至065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29.7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1211.17元。13、2014年7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城北大道北城华府加油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城北大道0088号至0092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和vv4*35mm电缆线各79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3296.67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4548.03元。14、2014年7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城北大道北城华府加油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城北大道0092号至0096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和vv4*35mm电缆线各79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3296.67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4548.03元。15、2014年7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城北大道北城华府加油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城北大道0096号至0100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和vv4*35mm电缆线各81.7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3409.34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4703.47元。16、2014年8月2日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城北大道北城华府加油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城北大道0101号至0105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和vv4*35mm电缆线各85.6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3572.09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4927.99元。17、2014年8月6日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城北大道北城华府加油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城北大道0097号至0101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和vv4*35mm电缆线各80.5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3359.27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4634.39元。18、2014年8月10日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城北大道北城华府加油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城北大道0093号至0097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和vv4*35mm电缆线各80.7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3367.61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4645.9元。19、2014年8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希尔安大道板板桥公交车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希尔安大道0128号至0132号、0136号至0138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69米,0128号至0132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5*35mm电缆线56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3009.78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4081.28元。20、2014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希尔安大道板板桥公交车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希尔安大道0138号至0142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61.5米,0136号至0142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5*35mm电缆线74.5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2682.63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5429.56元。21、2014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希尔安大道板板桥公交车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希尔安大道0143号至0149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76.7米,0145号至0149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5*35mm电缆线46.2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3345.65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3367.06元。22、2014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希尔安大道板板桥公交车站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希尔安大道0139号至0143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4*25mm电缆线55.5米,0139号至0145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鸽牌vv5*35mm电缆线86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vv4*25mm电缆线价值2420.91元,被盗vv4*35mm电缆线价值6267.68元。23、2014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金科世界城地下车库,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明渝安装公司金科世界城项目部所有的三峡牌RWP5*16mm电缆线24米,销赃后获赃款300元。24、2014年9月17日晚,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瑞山路中奥城C区工地,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山东金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奥城项目部所有的4*120+1*70电缆线30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8100元。25、2014年9月18日晚,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瑞山路中奥城C区工地,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苏中建设有限公司中奥城项目部所有的三峡牌5*25电缆线50米,销赃后获赃款600元。26、2014年9月19日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涪滨路莱涪广场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涪滨路0132号至0136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泰山牌vv4*35mm电缆线46.5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2707.23元。27、2014年9月25日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涪滨路莱涪广场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涪滨路0124号至0128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泰山牌vv4*35mm电缆线50.5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2940.11元。28、2014年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涪滨路莱涪广场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涪滨路0120号至0124号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泰山牌vv4*35mm电缆线35.5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2066.81元。29、2014年9月29日晚,被告人唐小黑去至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立石子街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盗走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的立石子街公共厕所对面两根路灯电杆对应井盖之间的泰山牌vv4*16mm电缆线26米。经重庆市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电缆线价值733.2元。综上,被告人唐小黑实施盗窃作案23次,所盗财物价值共计126697.5元;被告人伍存富实施盗窃作案11次,所盗财物价值共计34151元。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另查明,2014年9月30日10时许,被告人伍存富向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南津街派出所举报,称被告人唐小黑曾盗窃文峰古街苑馆20号地下车库电缆线,现唐小黑正在重庆市合川区别凡溪街长松旅馆楼下门市内睡觉,随后民警赶至该门市将唐小黑抓获。还查明,被告人唐小黑于2011年12月26日因盗窃被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行政拘留二十日。被告人伍存富于2000年6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原合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2008年10月3日刑满释放;2010年4月6日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2年6月24日刑满释放;2012年7月10日因盗窃被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再查明,本院(2015)合法刑初字第00184号刑事判决书已责令吴某某退赔梁某某经济损失150元、林某某经济损失900元;本院(2015)合法刑初字第92号刑事判决书已责令邓某某、滕某某退赔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经济损失11945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唐小黑、伍存富在庭审过程中无异议,并有刑事判决书、劳动教养决定书、释放证明、户籍材料,证人程某某、马某某、喻某某、黄某、滕某某、邓某某的证言,被害人任某某、林某某、唐某某、罗某某的陈述,价格鉴证结论书,辨认笔录,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说明以及被告人唐小黑、伍存富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唐小黑、伍存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相互伙同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中被告人唐小黑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伍存富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伍存富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伍存富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各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责令退赔。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唐小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伍存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0月3日起至2016年10月2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三、责令被告人伍存富承担本院(2015)合法刑初字第0018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吴某某退赔梁某某经济损失150元、林某某经济损失900元的连带退赔责任;责令被告人伍存富、唐小黑承担本院(2015)合法刑初字第92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邓某某、滕某某退赔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经济损失11945元中的5245元的连带退赔责任;责令被告人伍存富退赔被害人任某某经济损失500元、合川区金九南滨花园项目部600元、重庆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76元、唐某某200元、罗某某1200元;责令被告人伍存富、唐小黑退赔被害人重庆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3880元;责令被告人唐小黑退赔重庆市合川区市政设施管理处88572.53元、明渝安装公司金科世界城项目部300元、山东金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奥城项目部8100元、苏中建设有限公司中奥城项目部6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杨 刚代理审判员 黄 明人民陪审员 傅素良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蒋体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