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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普刑初字第46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09-15

案件名称

于某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于某

案由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2)普刑初字第466号公诉机关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于某,农民。因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于2012年1月31日被普兰店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经普兰店市人民法院决定,于2015年8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普兰店市看守所。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以普检刑诉〔2012〕3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某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于2012年11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期间,因被告人逮捕在逃,本案于2012年12月31日中止审理,于2015年8月17日恢复审理。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刁君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14日,被告人于某的岳母尹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春城支行(以下简称春城支行)办理了金额为10.9万元人民币的3年期银行存单一张,后将该银行存单存放在被告人于某的家中。数日后,尹某又将人民币5万元现金交给于某并让其存到银行,于某未将此款存于银行,而是放置于家中。2011年夏季,被告人于某未征得尹某同意,擅自将尹某银行存单上的10.9万元存款取出,连同之前交给其的5万元以及自己的2万多元,全部投资给其朋友宋永亮进行海参养殖。嗣后,为应付尹某,于某通过办假证人员为其伪造了工商银行春城支行人民币10.9万元的定期银行存单和人民币4.5万元的活期银行存单各一张,后发现伪造的4.5万元银行存单数额错误,又伪造了春城支行人民币5万元的活期银行存单一张。于某将上述三张银行存单均放置于家中。2012年1月31日上午,尹某到于某家中取出银行存单到工商银行春城支行办理业务时,被银行发现其办理业务的三张银行存单均系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明材料、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扣押物品清单、书证、户籍证明、案件来源及抓不经过;证人王某、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的证言;被害人尹某的陈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于某伪造银行存单,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其伪造银行存单的动机系为应付家人,也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于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8月5日起至2016年4月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周景云人民陪审员  石玉双人民陪审员  王 梅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汤程成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