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宛刑初字第12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冯某某、瞿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余某某,韩某,付某某,张某某,郑某某,冯某某,瞿某某,新乐市鼎元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公司,任风波,邓州市海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骏达隆车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
案由
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