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雨民一初字第0146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6-02-20
案件名称
陶红军与周家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陶红军,周家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雨民一初字第01469号原告:陶红军,男,1973年11月8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田家森,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周家国,男,1966年11月25日生,汉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陶红军诉被告周家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赵雪珍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记员 孙惠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