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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中法行终字第82-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7-05-08

案件名称

陈淑珍、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中山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陈淑珍,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中山市尚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一��,第八十九条

全文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中中法行终字第82-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淑珍,女,1955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委托代理人:张志民,男,1954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系陈淑珍丈夫。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组织机构代码00733331-8。法定代表人:张珂,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陈琦夫,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三乡分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万晓红,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第三人:中山市尚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商业大街330-342号二楼,组织机构代码78576981-2。法定代表人:宋晓岚,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宏科、梁添福,均系广东正日律���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陈淑珍诉被上诉人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原审第三人中山市尚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东公司)规划行政许可验收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4)中一法行初字第30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查明:陈淑珍因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4)中一法行初字第24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作出(2015)中中法行终字第50号生效裁定,该裁定查明:市规划局向尚东公司核发编号为建字第14004201209xxx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的时间为2013年1月5日。2013年3月15日,市规划局作出建设工程验收批复书,同意艺墅花园一期、二期办理规划验收。2013年6月8日,陈淑珍与��东实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尚东实业公司销售的艺墅花园36幢101房的预售商品房,2013年6月18日,上述合同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办理了登记备案。本院再查明:2013年3月15日,市规划局同意艺墅花园一期、二期办理规划验收作出的中山市建设工程验收批复书业务编号为1401620****xxxx,2013年4月1日,市规划局将该批复书送达给尚东公司。2014年11月17日,陈淑珍认为市规划局作出业务编号为1401620****xxxx建设工程验收批复书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撤销市规划局于2013年3月15日违法作出编号为1401620****xxxx号的中山市建设工程验收批复书(市局)的具体行政行为;2.市规划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审法院认为,陈淑珍请求撤销市规划局于2013年3月15日违法作出编号为1401620****xxxx号的中山市建设工程验收批复书(市局)的���体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理据不充分,原审法院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判决驳回陈淑珍的诉讼请求。上诉人陈淑珍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认为,本案系规划许可验收行政纠纷,本案中,市规划局于2013年1月5日向尚东实业公司核发了建字第14004201209xxx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2013年3月15日作出业务编号为1401620****xxxx的中山市建设工程验收批复书,2013年4月1日将该批复书送达给尚东公司。而陈淑珍与尚东实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为2013年6月8日。因此,陈淑珍对其购房前发放的规划验收批复书不具有提起诉讼的资格,其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其起诉依法应予驳回。原审受理本案进行审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综上,因陈淑珍提起的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上诉本院不再进行审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4)中一法行初字第302号行政判决;二、驳回原审原告陈淑珍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审法院予以退回;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不再收取。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陈 薇审 判 员 王 鹏代理审判员 王 昕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陈苑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