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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积民初字第17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09-18

案件名称

原告马某诉被告马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某,马某某

案由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积民初字第178号原告马某。被告马某某。原告马某诉被告马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3月9日起诉来院。本案在审理期间,因被告外出无固定住所,无法送达开庭传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 判 长  姬学强审 判 员  多文飞人民陪审员  马登云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马艳燕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