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峨民二初字第19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09-24
案件名称
原告龙学贵诉被告洪丕聪、马家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法院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峨山彝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龙学贵,洪丕聪,马家益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全文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峨民二初字第196号原告龙学贵,男,1967年10月15日生。委托代理人段莲琼,旭晖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告洪丕聪,男,1957年8月26日生。被告马家益,男,1963年12月8日生。原告龙学贵因与被告洪丕聪、马家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独任审判,于2015年6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龙学贵及其委托代理人段莲琼,被告洪丕聪、马家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龙学贵诉称,2014年10月11日,原告与二被告经协商签订了矿山平矿买卖《合同书》,约定:“现有矿山出售平矿给桃李村委会龙学贵,平矿出售连房子在内合计53000元”。协议签订后,原告将50000元购矿款及3000元购房款支付给二被告,被告洪丕聪向原告出具了收到原告50000元购矿款的收据,购房款3000元未开收据。经原告多次催促,二被告始终无法交付矿石,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现诉至法院要求:1、解除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合同书》;2、由二被告连带偿还原告购矿款及购房款53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被告洪丕聪、马家益共同辩称,与原告签订矿山平矿《合同书》及收到原告支付的购矿款50000元、购房款3000元均是事实,但二被告未能交付矿石是因为与案外人产生纠纷所致,本案应当以二被告与案外人的纠纷解决结果为依据确定是否解除合同及支付货款。原告针对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原告身份证1份,证明原告主体资格;2、合同书1份,证明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矿山平矿买卖合同及合同的内容;3、收据1份,证明协议签订的当天原告即支付5万元的矿钱及3000元的购房款给二被告。经质证,被告洪丕聪、马家益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未提出异议,以上证据合法有效,本院予以认定。被告洪丕聪、马家益向本院提交证明1张,证明峨山县桃李石林洗选厂将证明上所列的机器等物品出售给二被告。经质证,原告认为该证明与本案无关联性,不予认可。本院认为,二被告提交的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本院不予认定。根据庭审和证据的认定,本院确认以下法律事实:2014年10月11日,原告与二被告经协商签订了矿山平矿买卖《合同书》,约定:“现有矿山出售平给桃李村委会龙学贵,平矿出售连房子在内,合计53000元,大写伍万叁仟元证。以前矿山的一切手续费用跟龙学贵无关……”。2014年10月11日,被告洪丕聪向原告出具一张收据,载明:“收到龙学贵矿钱50000元证,大写伍万元证”。庭审中,二被告认可收到龙学贵支付的购矿款50000元及购房款3000元,且至今未向原告交付平矿。本院认为,原告龙学贵和二被告签订的《合同书》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成立、有效。有效的合同内容合同当事人均应予以恪守。本案中,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其与二被告签订的《合同书》,因二被告至今无法履行交付矿石的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对原告要求解除《合同书》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二被告收取了原告支付的货款却未能履行交货义务,合同解除后,二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货款,故对原告要求二被告连带返还购矿款50000元及购房款3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二被告辩解本案应当以其二人与案外人的纠纷解决的结果为依据,因合同具有相对性,二被告与案外人的纠纷与本案并无直接关联,故对该辩解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龙学贵与被告洪丕聪、马家益于2014年10月11日签订的《合同书》;二、由被告洪丕聪、马家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支付原告龙学贵购矿款50000元及购房款3000元;案件受理费1124元,减半收取562元,由被告洪丕聪、马家益负担。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审判员 李 丹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记员 张春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