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法执字第19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5-08-19
案件名称
许冬仙与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任庄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许冬仙,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任庄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组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上法执字第196号申请执行人许冬仙,女,1946年12月15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任庄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组。本院在执行许冬仙申请执行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任庄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任庄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组已经履行了本院(2012)上民初字第159号民事判决书的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2)上民初字第159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驰峰审判员 马占文审判员 禹红岩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记员 张小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