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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朝民初字第380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6-01-15

案件名称

程文龙等与胡新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朝民初字第3800号本院于二○一五年八月七日对程文龙、李雪松与胡新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朝民初字第3800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裁定书落款处”审判员阮健”,应更正为”审判长阮健人民陪审员席久义人民陪审员徐强”。审 判 长  阮 健人民陪审员  席久义人民陪审员  徐 强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宋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