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朝民初字第380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7
公开日期: 2016-01-15
案件名称
程文龙等与胡新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朝民初字第3800号本院于二○一五年八月七日对程文龙、李雪松与胡新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朝民初字第3800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裁定书落款处”审判员阮健”,应更正为”审判长阮健人民陪审员席久义人民陪审员徐强”。审 判 长 阮 健人民陪审员 席久义人民陪审员 徐 强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书 记 员 宋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