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执字第0120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6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阜南农村商业银行与孙标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1200号孙标:本院已立案受理阜南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书》第二百四十条,限你于2015年8月22日前,按照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六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