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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利执字第00430-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6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王连芝、耿秀兰申请执行王红星、王燕燕赡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利执字第00430-1号本院在执行王连芝、耿秀兰申请执行王��星、王燕燕赡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红星、王燕燕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将王红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身份号码××。将王燕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身份号码××。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马 亮审判员 李 磊审判员 孙刘中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六日书记员 李文军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