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利执字第00350-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6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利辛县天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闫帅、郑坤、陆建林、王宇祥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利执字第00350-1号本院在执行利辛县天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闫帅、郑坤、陆建林、王宇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闫帅、郑坤、陆建林、王宇祥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将闫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身份号码××。将郑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身份号码××。将陆建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身份号码××。将王宇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身份号码××。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马 亮审判员 李 磊审判员 孙刘中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六日书记员 李文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