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商梁民初字第0337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5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张娣与任栋梁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娣,任栋梁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商梁民初字第03379号原告张娣,女,198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柘城县。被告任栋梁,男,1982年4月14日,汉族,住商丘市。原告张娣与被告任栋梁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张晓旭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书记员 郭红英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