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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商梁民初字第0337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5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张娣与任栋梁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娣,任栋梁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商梁民初字第03379号原告张娣,女,198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柘城县。被告任栋梁,男,1982年4月14日,汉族,住商丘市。原告张娣与被告任栋梁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张晓旭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书记员  郭红英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