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浏民特字第0000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5
公开日期: 2015-09-02
案件名称
申请人寻奇凤要求宣告被申请人沈伏初死亡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寻奇凤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浏民特字第00005号申请人寻奇凤。申请人寻奇凤要求宣告被申请人沈伏初死亡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寻奇凤申请称,被申请人系申请人之夫,被申请人自2010年7月16日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申请人特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沈伏初死亡。经查,沈伏初,男,1969年7月18日出生,湖南省浏阳市人,与申请人寻奇凤系夫妻关系。沈伏初自2010年7月16日下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4年8月13日通过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沈伏初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已届满,沈伏初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沈伏初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经本院通过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沈伏初的公告届满一年仍下落不明。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宣告沈伏初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娄韬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书记员 肖依附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宣告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