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郯执字第125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5

公开日期: 2015-08-15

案件名称

张荣军 执行决定书

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郯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郯执字第125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举敏与被执行人张荣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荣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荣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