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绍诸行初字第10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5
公开日期: 2015-12-02
案件名称
南通东帝五金有限公司与绍兴市上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一审行政判决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南通东帝五金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AKTIEBOLAGETSKF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