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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拱知初字第87-9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4

公开日期: 2015-09-12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杭州问鼎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杭州问鼎娱乐有限公司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杭拱知初字第87-96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法定代表人:王化鹏。委托代理人:钱桃娇。被告:杭州问鼎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卫香。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被告杭州问鼎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为由,于2015年8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予以免交。审 判 长  李燕山审 判 员  戴 珍人民陪审员  姜明珠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代书 记员  杨 蕊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