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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管法执字第109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4

公开日期: 2015-08-19

案件名称

河南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街道杜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河南省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街道杜庄村村民委员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管法执字第1098号申请执行人河南省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同乐路2号院。法定代表人胡广顺,总经理。被执行人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街道杜庄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王春江。主任。本院在执行河南省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街道杜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街道杜庄村村民委员会银行存款396925元及利息、执行费等费用(以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数额为准)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街道杜庄村村民委员会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 逸审判员 杨 兵审判员 武慧鑫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长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