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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舞执字第25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4

公开日期: 2016-02-02

案件名称

申请人李梦真与被执行人梁伟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舞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舞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舞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舞执字第255号梁伟民:李梦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舞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舞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8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舞阳县支行户名:舞阳县人民法院账号:41001558310050206973联系电话:0395-356****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