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芦法执字第25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4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李新阳与株洲三信酒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芦法执字第255号申请执行人李新阳,女,1973年10月26日出生,住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被执行人株洲三信酒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市芦淞区。法定代表人罗建彪。李新阳与株洲三信酒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