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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雨民一初字第0141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4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夏世阳与袁荣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夏世阳,顾佳音,孙启平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雨民一初字第01416号原告:夏世阳,男,汉族,1969年2月22日生。委托代理人:陈琦,安徽浩谦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周萍菊,安徽浩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顾佳音,女,汉族,1965年1月17日生。被告:孙启平,男,汉族,1964年9月19日生。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夏世阳与被告袁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周冰一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  贾 赟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