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环民初字第182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4
公开日期: 2015-09-24
案件名称
原告路莉与被告许世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环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路莉,许世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环民初字第1829号原告路莉。被告许世辉。本院在审理原告路莉与被告许世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已向原告归还欠款,遂于2015年8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路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路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韩清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 杨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