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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环民初字第182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4

公开日期: 2015-09-24

案件名称

原告路莉与被告许世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环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路莉,许世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环民初字第1829号原告路莉。被告许世辉。本院在审理原告路莉与被告许世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已向原告归还欠款,遂于2015年8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路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路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韩清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 杨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