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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郾法执字第0046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崔俊峰申请执行黄正坤、杨小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郾法执字第00461号黄正坤、杨小会:本院已立案受理崔俊峰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们于2015年8月18日按照(2015)漯地证执字第7号执行证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双倍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