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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执字第00167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08-19

案件名称

阜阳市颍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徐宾、李英计划生育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东执字第00167号本院在执行颍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徐宾、李英计划生育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徐宾、李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徐宾、李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