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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珠香法执字第339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珠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珠香法执字第3391号本院在执行华芷斕与丁轶卓、周启祥、李永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丁轶卓、周启祥、李永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本院(2013)珠香法湾民一初字第91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丁轶卓(女,公民身份号码:410426197808275562)、周启祥(男,公民身份号码:110104196604082056)、李永磊(男,公民身份号码:411023198002135530)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