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林法执字第101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6-12-19
案件名称
孙洪波与轩辕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西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孙洪波,轩辕晓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林西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林法执字第1019号申请执行人孙洪波,男,出生年月不详,汉族,农民,住林西县。被执行人轩辕晓明,男,出生年月不详,汉族,个体户,住林西县。本院在执行孙洪波与轩辕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根据案件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仉树山审判员 :宫浩然审判员 :王洪玉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书记员 :庞占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