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滨港刑初字第21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6-02-23
案件名称
赵××、付××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付××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滨港刑初字第211号公诉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农民。2015年1月23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取保候审。被告人付××,无业,)胜利里11-2-402号。2015年1月8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津滨检大公诉刑诉(2015)16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付××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6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赵明出庭支持公诉。二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1月7日,被告人赵××在其经营的“大港万珂电玩游艺厅”内,摆设八组打鱼类型的赌博机招揽顾客参与赌博。被告人付××在该游艺厅担任经理,负责游艺厅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鉴定,该游艺厅内八组66台游戏机均具有赌博功能。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当庭亦无异议,且有受案登记表、证人李××、高××、于××、谢××、禄××的证言,二被告人的供述,赌博游戏机认定书、检查笔录、搜查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赌博机照片、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许可证及转让协议、户籍证明、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赵××、付××开设赌场,招揽顾客参与赌博,并从中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赵××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付××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依法从轻处罚;另外,被告人赵××有自首行为,被告人付××到案后能坦白罪行,均可依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恰当,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一、二款,第七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赵××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管制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告人付××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管制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上述管制期间均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赌博机主板八块依法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王海霞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书记员 施 丹附:法律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