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平刑初字第28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09-25

案件名称

陈某甲犯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平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江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甲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平刑初字第288号公诉机关平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甲,务农。因涉嫌赌博罪,于2015年5月13日被平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6月9日被平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现在家。平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公一刑诉(2015)1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甲犯赌博罪,于2015年7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江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谷毅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甲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12日期间,被告人陈某甲在其位于平江县南江镇崇义村的自己家中从事地下六合彩写单活动,接受下线陈某乙、邹某、“刘站”等人的投注,其中2015年第55期等五期地下六合彩,共计接受投注122401元。被告人陈某甲累计非法获利五万余元。2015年5月12日,公安机关将正在从事地下六合彩写单的被告人陈某甲当场抓获。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甲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并有户籍证明、检查笔录、码单、通话详单等书证;证人刘某、陈某乙、邹某、陈某丙的证言;被告人陈某甲的供述;辨认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以营利为目的,采用接受地下六合彩写单的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平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对其可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甲犯赌博罪的罪名成立,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提请依法判处的公诉意见,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杨正彪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珊珊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三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