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伍家岗民初字第00574-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09-17
案件名称
张祖华与宜昌嘉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伍家岗民初字第00574-1号本院2015年7月9日对原告张祖华与被告宜昌嘉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鄂伍家岗少民初字第00574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案号“(2015)鄂伍家岗少民初字第00574号”更改为“(2015)鄂伍家岗民初字第00574号”。审判员覃贝贝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书记员付晓满 百度搜索“”